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质押协议怎么写?房产质押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产质押协议怎么写?房产质押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协议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门面房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 出质权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权利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通过上述我们提供的房产质押协议范文,相信您对房产质押协议的写法有了一定的了解,房产一旦质押给质押人且债务人在协议内没有及时还款,那么质押人有权用质押物抵偿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费用,所以在书写房产质押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还款期限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同时也应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书写房产质押协议,否子将视为无效协议。想了解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 (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 (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
     一、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 如果没有购买划痕险是不能报销的。同样如果有了划痕之后再购买划痕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认可的。所以是不会报销的。 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二...


·注册小公司可以不交税吗
    不可以不交税。只要发生了业务就需要交税。如果没有收入就零申报,但是零申报需要财务报税记账新公司的话可以零申报半年。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针对纳税人偷逃税款的主要罚则主要有: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2、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


·盗抢机动车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不按照规定违章停车的话,肯定都是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的。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把罚款单都贴在车上,司机看到罚款单以后就应该及时的交纳罚款。违章停车的罚款是需要到专门的处理违章罚款的部门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一、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的行为需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一、醉驾的概念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