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分析:

(1)传统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与管理上的原因: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是用在职职工缴费积累来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供款渠道,处于转轨过程中的许多国有企业效益差,在职职工生活难以保证,必然使缴纳养老金处于困境。

(2)我国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正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度向部分积累制转轨,这种体制的转换,在社会保险费用的筹措上必然是加重趋势。根据国际经验和实践,由现收现付向积累制转变要2倍的成本代价。我国传统社会保险费用筹措体制是现收现付制度,1953年制度初期是按工资总额3%交纳,但那时社会保险制度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还不重,人口老龄趋势还不明显。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由于经验、能力,我们如何组织社会保障这样重大的社会计划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3)我国的社会保险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至今已有近五十年,制度已进入成熟期,根据国际经验,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成熟期后,老龄化、负担过重,都成为基本特征。



防范社会保险的支付风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国家必须尽快推进社会保险立法工作,通过制定《国家社会保障筹资法》对社会保险的支付风险加以法律规范。

在社会保险转型和实行部分积累制度模式下,有必要规定社会保险各项费用总合(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率)的上限——通称警戒线,以及部分积累模式中的需要的基金积累率——每年多提取的积累金额,占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筹措和管理。当基金提取比例不断升高,达到或超过规定警戒线时,提取比例保持在警戒线上,基金给付不足部分便用逐年累计的积累金补足。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义务必须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蒋先生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也没有义务为其缴纳...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 [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从业人员应当自发生伤害之日...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在该厂工作了7年。单位应支付给李某相当于其本人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


·自愿放弃社保的效力,应从社会义务和民事责任两方面分别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应负的协助履行义务,该项义务的履行既需要用人单位的正确履行,又需要劳动者的积极配合,非因可归责于用人单位之原因致使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未依法缴纳...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

 


一、总 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


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的...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否计息?
    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发(1997)116号印发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出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之一是年度计算法,方法之二是月积数法,在各月记账额相同的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劳动部116号文是1997年发布的,当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差额缴拨,11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发刘某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