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变更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的变更
从广义而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发生主体的变更。一旦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对合同另一方来说就存在未知风险。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债权转让,转让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情况并不了解;此时受让人对债务人来说就是一个新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合同对主体是有特殊要求的,尤其是在一些技术性要求很强的行业,一般对从事者都会有资质的要求,比如建筑、医药等行业。如果公司与不具备资质的想对方签订合同,合同就极易被认定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业一般所涉数额巨大,如果风险出现,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损失将难以估算。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比如《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如果企业在与以上主体签订担保合同时,就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则不会得到任何实际性的保证,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内容会不可避免发生变更。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可能穷尽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已经约定的条款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发生变化,原来的合同条款可能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此时合同内容的变化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就意味着新风险的产生。
现在您应该清楚地知道,如果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在没有获得员工的同意,那么职工可以在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获得一定的补偿。至于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补偿,不同情况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同时还需要注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可以使企业与个人在处理合同内容变更的事情中,学会规避其带来的法律风险。



·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证据往往是最直接、最具有证明力的了。交通事故中也需要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客观事实,那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收集证据是一门技术活,只有有效地收集到证据,才能运用证据有效地为自己证明,那交通事故中如何收集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 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所谓...


·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肇事方,获得赔偿或者进行赔偿都要依法进行,虽然各地的赔偿标准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法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相关赔偿项目的呢?具体赔偿项目我们将在下面为您进行相关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法中的赔偿项目 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 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出车祸以后的误工费应该是由全责方来承担的,但是,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中所有的赔偿项目,括误工费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主要责任人应该赔偿的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收入和误工证明这两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的,如果被害人无法举证的,主要责任人也可不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车的责任判定标准一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能出结果?我们根据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您详细介绍下。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就被告人交通肇事罪下发的判决书,被告人在接到该判决书后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你展示一份该类型的范文。 ××××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住院?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住院有哪些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一)“私了”适用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由此...


·一、认定逾期交房的情形都?
    一、认定逾期交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主要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