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二、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三、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四、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的方式有总包和分包两种。

    一、总包。是指承包人具有足够的工程技术力量和设备,能独立地对全部建设工程承担责任的承包方式。

    二、分包。由两人以上共同或分别承包工程项目,共同或独立对承包的工作承担责任的承包方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几个人承包,同时,承包人也不可将自己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者将其肢解以后分别转包第三人。

   《合同法》还规定“禁止承包人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承包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发包方、承包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顺利实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专门规定了发包和承包方应在“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材料、设备供应、拨款、结算、验收、保修、质量保证等双方相互协作。”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质量,发包人可以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应订立书面的合同,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二、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


·工程款反击战
    2022年夏天的余温出奇地一再延伸,秋季的最后一个节气霜降已然闪过了7个日夜,午后竟还能跃上20度,但似乎冬天,就隐藏在哪座小山或小树林的背后,伺机放马挥鞭而至,会让四下的人们都冷静下来。 业务员,一直都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职业,20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村儿里最先致富的大概除了集体企业厂长或者个体户,再就是单打独斗的业务员了,小则购田置地,大则建厂创业,风光无限。G老板...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同时张支友主张中天公司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云南高院与最高院均认为,中天公司并非发包人,...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同时张支友主张中天公司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云南高院与最高院均认为,中天公司并非发包人,...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


·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能否请求未完工程的利润?
    建设工程领域的预期利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非违约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需经鉴定机构鉴定其数额。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能否请求其承担未完工程的利润?最高院认为,如果有确实依据,则应支付未完工程的的利润,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一、违约方本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


·家庭类装修的分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该办法第45条规定:“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可以得出,住宅装饰装修可分两个阶段:一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装饰装修、二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业主自行装修。...


·承重燃气防水等改造施工是否需要资质?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7、8、9之规定,即使是家装和投资额30万以下或面积300平以下的非家装装饰装修工程,如果装修活动涉及下列情形(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五)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六)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七)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