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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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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今天,房屋买卖行为的发生更加频繁,而房屋买卖过程中最关键的程序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交易成立的凭证,也是物权变动的依据,对于如此重要的合同,其条款该如何设置,相关合同条款是否有法律硬性规定呢,由此许多人会问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描述,请您往下阅读。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权利担保、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别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通过上述介绍,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基本明晰,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将此作为一个参考,同时加入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商务条款即构成一份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是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德一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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