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合同的签订都会涉及到期限的问题,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有两种选择,续签或者终止,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要续签合同,劳动法律对于续签程序也有相关规定,即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通知,另一方也应该响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例: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由上面这些可以看出,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然后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赔偿。以上是关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


·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能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错吗?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这方面的疑问。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从字面上都属于一种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人与仓储人的过错责任也一样吗?您是否了解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


·归责原则在合同责任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归责原则决定着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范围主要依据损失的多少、过错的程度等因素。第二、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以过错为核心,有过错便有责任,无过错便无责任。第三、归责原则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损害赔偿责任系最重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须以其过错为条件。第四、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一般采用过错推定的方式,即要求非违约...


·签订了居间合同认购协议,一方违约怎么办?
    签订了居间合同认购协议,一方违约怎么办?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   一、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能再进行解除。你如果有对方胁迫你的确实证据,可以到法院诉求认定是可撤销合同,然后双方返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可以,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要补交从你入职到辞职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辞职,扣押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