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是怎么解释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是怎么解释的?留置权必须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才能行使,有人对于如何理解留置权和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疑问。那么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应该如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相关的解释,希望可以帮助您进行简单的了解。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后,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留置权行使的必备条件有:1、须债权已届清偿期;2、须债权人占有属于债务人之动产;3、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4、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民法典》第448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二、什么是同一法律关系?同一法律关系,就是指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例如:甲帮乙运输一批货物,此时乙没有支付给甲运费,此时甲可以留置乙的这批货物的,这就是说占有的动产(留置的货物)与债权(支付运费)是同一个法律关系(运输关系),假设之前甲借用了乙的一辆汽车,此时不可以针对汽车进行留置的,因为这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甲乙都是企业,那么之前借的汽车就可以留置了。三、债务债权双方均为企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债务债权双方均为企业的情况下留置动产可以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企业间债务是属于商业性质。商品经济中的企业间交易频繁,要确保交易安全,要运用包括留置在内的多种形式维护权益,如果严格限制企业间留置也必须与债权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则有悖于交易安全迅速之原则。甲公司在1月份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委托乙运输自己的货物到码头;结果乙公司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在11月份甲公司又委托乙运输另一批货物,签订了运输合同,在运送货物后,乙要求甲公司支付上一次的运费,甲公司不同意,于是乙公司就留置了这一批货物;这是可以的,虽然乙行使留置权是基于第二个合同关系,已经不是原来的债权债务,但是企业间可以不受“行使留置权要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到底该如何解释,相信您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法。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留置权成立要件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种界定应仅限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不能将其扩大解释为“同一种法律关系”.但由于《民法典》此规定的概念语义范围较小,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的相关律师。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一、继承法修改了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吗?
    一、继承法修改了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当中,分为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配偶就属于第一继承人当中的一个,那要是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


·离婚以后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以后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也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来办理一个公证,紧接着就是最后一步,也就是关于房屋发生继承的时候来进行了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关于对弱者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