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向法院申请破产,是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处分其全部财产以及集中清理其债务的一项权利。破产申请的提出,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对于债务人来讲,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是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债务人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赋予债权人破产申请权,是由于债权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实体权利的一种途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对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不应过于苛刻,因为作为债权人只能知道现实的原因,即债务人对于已经到期的债务没有清偿;如果让债权人来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是否资不抵债,是否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对于债权人来讲很难做到,对于债权人是很不公平的,不利于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便可以此作为破产申请原因,申请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同债务人进行和解的申请,和解申请仅以债务人为限。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企业法人因企业章程的规定、成员大会的决议、企业法人合并或者分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停止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开始企业法人的清算,处理未了结的企业法人事务的法律行为。企业法人解散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在进行清算时,应当对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当发现企业法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就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移交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又不能继续经营挽回损失,实际上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达破产界限。企业法人清算组的破产申请既是清算组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由此可见,不论是债务人、债权人、企业出资人或是负有清算责任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作为申请破产对象的主体去提出破产申请。在启动破产申请之前,首先要确定有效的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破产申请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


·核桃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核桃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核桃种植并非易事,大规模栽种核桃树首先要选好优质苗木,规模较大,采购苗木的时候应更加谨慎,如果苗木品种质量不佳,就会影响后期效益,为了给苗木质量提供保障,建议签订苗木购销合同,确保自身合法利益,也为自身发展提供保障。在这里,我们将给出一份完整的核桃苗木购销合同样本,供您参考使用。 核桃苗木采购合同 甲方(需苗方): 乙方(供苗方): 经甲乙双方友...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租赁合同、居间合同等等,在委托办理房屋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些什么,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居间合同订立方式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在我们寻找到工作时,就涉及到签合同这一环节。签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并具有法律效益。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关系的一个依据,关乎双方的利益,因而解除劳动关系就涉及许多问题。那么,如果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与方式 入职签了合...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


·签订采购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采购合同涉及很多问题,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合同双方应明确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什么。在签订合同时,应知道采购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下文就会告诉您这些内容,以便您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 一、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什么 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


·怎样证明是欺诈合同的?
    怎么证明合同是属于欺诈的可以结合合同欺诈的特点来搜集证据。合同民事欺诈有四个特点: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有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