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从事重体工作或者是高危职业时,危险总是随时存在让人无法避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从事重体工作或者是高危职业时,危险总是随时存在让人无法避免。那么当不幸遇到工伤之时,相关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9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6年最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9级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辅助器具费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9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以上就是9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具体详分为以上八大类。赔偿的标准正在不断地详实化,具体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工安全保障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努力保障人民工作的基础安全。如果你还需要更为专业具体的法律咨询,请登录网站进行相关专业咨询。


·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有哪些侵权行为 一、网络著作权有哪些侵权行为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


·著作权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犯著作权案“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了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可以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著作权曾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3、个人...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无效注册的效力不同,撤销某一商标的注册,该注册仅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效力;注册无效的,无效决定的...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一、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方法一,以音乐著作权人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丧失。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 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 2、诉讼请求 在商标侵权中,诉讼请求一般会涉及到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公开声明、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求。 商标权纠纷在侵权形式和范围上具有多样性,既有可能在侵权商品上,也有可能在广告宣传、LOGO、公司网站、直营门店、销售代理商门店...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抄袭部分显然是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判处...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二、转让专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1、专利实施和实施...


·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著作权纠纷
    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著作权纠纷现实中,经常因为著作权侵权、确定归属等问题而产生相应的纠纷,那么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著作权纠纷都有哪些呢?遇到著作权纠纷的,又该如何来解决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有哪些 1、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发纠纷,或者一方可能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