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构成犯罪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构成犯罪吗有的人在无证驾驶撞人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离了事故现场,这就会构成逃逸行为。那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犯罪,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比较严重的了。下面,我们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构成犯罪吗
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下,一般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但如果撞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通常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而此时如果肇事者还有逃逸行为的话,那么在对其的处罚上会加重。因此,无证驾驶撞人后又有逃逸行为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不过此时会按照规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
二、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按照上述的规定,无证驾驶撞人后又有逃逸情节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此时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就是对“无证驾驶撞人逃逸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建立。建立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在了一起,很多利害关系,都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债务的一些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提供了...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用途购销合同范文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属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而犯罪主观方面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一、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贷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被恶意拖欠贷款起诉后有赔偿吗 拖欠贷款属于...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一、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系报告订约机会或为他人订约充当媒介,居间合同是一方促成另一方订立合同的契约。在咨询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居间合同之前,借款人已经就该笔借款与出借人之间达成了借贷协议。因此,借款人的借款事宜并不需要咨询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咨询公司以此笔借贷所谓居间人的身份,每月按照借款金额的6%从借款之日起直至被告...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欠钱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欠钱不还所以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欠了钱应及时的还款,才不会承担各种法律的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