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罪与非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二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2、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样。

关于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其实与一般人构成此罪的条件是一样的,只有先满足了相应的构成条件规定,然后又符合法律对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那么才能依法进行处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
    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四、对出具机动车...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由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最好事先了解清楚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方面的内容,这样结合实际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小心谨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个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就是帮您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


·大货车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大货车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因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大货车司机死亡的情况,另一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大货车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货车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醉酒驾车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根据《道路交通法则》和刑法规定,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总是令人触目惊心,因为它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更好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当事人可进行事故伤残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有系统的规定的,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在很多地方是有所不同的,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湖南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实际的损害进行计算。主要包括: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2、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3、住院伙...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