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未遂案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如今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了帮助您了解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形态,以及故意杀人罪在量刑上的不同,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一个故意杀人未遂案例,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未遂案例

被告人郭传应与被害人宁某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9月后,被害人宁某频繁通过网络与电话,与他人长期保持联系,与丈夫郭传应感情逐渐淡薄,并多次提出离婚,二人为此发生争吵、打闹。2013年5月12日下午,被告人郭传应从宁某手机中发现一条称宁某为“老婆”的暧昧短信,向宁某质问未果,引起郭传应不满。  2013年5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郭传应酒后到宁某所在学校要求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因宁某态度冷漠而离开。当晚20时许,郭传应从家中携带一把菜刀及四支“速灭杀丁”农药再次来到学校,在操场边见宁某朝宿舍行走,上前拉住宁某要求商谈,宁某甩开后继续前行。被告人郭传应便拿出菜刀从后面朝宁某头部、颈部连砍十数刀,后被闻讯赶来的学校老师制服并夺下菜刀。郭传应见宁某受伤倒地,便掏出“速灭杀丁”农药连喝两支,企图自杀,欲喝第三支时被他人制止。  宁某受伤后,被他人送医治疗,经镇安县医院诊断伤情为:头、颈、背部、右前譬、右手多处裂伤,顶枕骨多处外板骨,颈4棘突开放性骨折,右小拇指损伤,经旬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宁某四处轻伤,依据损伤对被害人的危害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偏重。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郭传应为了让被害人宁某受点痛苦,而将其砍伤,主观上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被告人犯罪后服毒属对生活失去信心,而非畏罪自杀,结合被告人的作案地点及案发后被告人对被害人生死的关心看,其主观上仅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郭传应与被害人宁某因婚姻产生纠纷,没有正确处理,却意图剥夺他人生命,用菜刀连续砍向宁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被告人郭传应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他人及时制止,犯罪目的没有得逞,属犯罪未遂。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时,二罪易混淆。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从概念上讲,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明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例的划分却不那么容易,而如何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量刑。

二、故意杀人未遂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三、未遂种类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 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 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故意杀人未遂案例,故意杀人是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未遂,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情节轻重予以判刑。如若对量刑标准把握不清楚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文章答疑解惑。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原审法院判决离婚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首先,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还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例外。同时不适用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其次, 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只是...


·晚婚晚育是多少岁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假期了,但公民应该享有的婚假、产假也是不能少的。而此时也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晚婚晚育是多少岁,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晚婚年龄是多少? 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果其中一方属于再婚就不属晚婚; 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3、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和财产不一定必须要一起进行判决,判决的顺序主要取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顺序。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是否离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还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其它诉讼请求,法院会一并判决。 二、离婚案件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


·当事人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当事人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吗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亦规定:“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调解协议具有可执行强制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二、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


·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
    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本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共同购买????????? 省????????? 市????????? 小区????????? 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