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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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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17日 公通字[199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规定如下: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69 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场处理程...


·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 公通字[199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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