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监护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未成年人年纪尚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承担犯罪过后的责任。此时,就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监护,但是,除了父母亲之外的人,如果要成为监护人,都要通过未成年监护权公证。那么,公民要通过公证,要提交些什么材料?

(一)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三)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不同情况下,未成年监护权公证时,监护人所要提交的材料的总汇。如今的社会,许多事情都需要白纸黑字才能让人信服。如果有需要通过公证成为监护人者,可以参照上文,带齐材料,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高效率的完成公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委托律师,顺利完成公证。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确定彩礼返还时,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


·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的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就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该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对离婚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少不了需要进行举证。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要提出来了那就可以获得赔偿。既然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也是侵权诉讼的...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


·子女抚养权和和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和和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


·新婚姻法 女方净身出户可能吗 什么情况可要求赔偿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女方净身出户有可能吗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外遇出轨,属于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属过错方。我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那究竟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提出离婚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权利,但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民法典》对提出离婚作了如下限制: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


·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督促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若长期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能加重原告单独抚养的经济负担,影响原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水平,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影响的话,法院会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以经济制裁方式督促被告履行约定义务,这是考虑到了对未成年子女现实利益的保护。 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健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