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由上诉的规定可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是10天。
二、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三、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上诉可以划分为大体的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所以要注意的方面与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基本相同,对于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对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再提供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来判定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一些小的医院由于水平有限,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情况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只要是属于私自离院而且医院方也告知了不能离婚的情形,那么医院一般是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入院当天,医院出具了《护理安全知情同意书》告知“防意外(走失、坠床、自杀),留陪人24小时在床边陪护”,及《住院须知》告知不得请假或擅自离院,否则由病人或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患者的损害这两个要件不难判断,难的是判断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医务人员的过错,...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定了就纹通常都是因为在医院里发生的由于医生和患者或者是医院方和患者之间的一种纠纷,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纠纷肯定需要适用一定的法律进行解决,因此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选择了不同的案由,对于法律的选择就可能不同。而不同的法律...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我们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保险也就越来越关注,医保使我们城乡居民有了看病住院的保障。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那么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少钱 【北京】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160元;城镇...


·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4%; 3、50万至100万元...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


·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级别鉴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