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决定将位于成都市 区 路 楼 层
号的房屋一套(结构: ,产权证号: ,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平方米),无偿赠与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2、乙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乙方保证本次增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将其所知的一切注意事项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愿意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等事项。
5、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 日内协助甲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6、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甲方负担。
7、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8、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关于赠与不动产的相关介绍:
(一)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无偿赠与合同的范本和相关的介绍了,一般来说,作为无偿赠与合同只要不具有恶意,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除此之外,值得您注意的是,合同成立生效,但是如果不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 (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


·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意识状态良好并且没有接受任何威逼利诱,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依法对自己个人财产进行相关处理划分,并且有无相关直接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或者公证处公证的遗嘱设立活动,同时并规定在离世后继承自己财产的相关法定人选。 至于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一般在法律意义上来讲,是指与被继承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或者是配偶。如果被继承人无直接亲...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在对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其实很大可能会产生纠纷,而这个时候如果可以顺利的对遗产作出继承,我们建议最好办理一个公证手续,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办理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进行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当事人...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一、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再婚夫妻对对方婚前的合法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