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扣押与留置权的概念及区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扣押与留置权的概念及区别扣押和留置权是两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留置是一种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可以是债权人,而扣押则是一种执法行为,其行为主体就只能是人民法院,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扣押和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呢?为您进行解答。
一、扣押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移至另外的场所加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与查封不同,扣押以容易移动的物品为对象,因而仅适用于动产,并经常适用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包括船舶、航空器和其他特殊物品如黄金、文物、珠宝等在内;同时,扣押要易地进行;再有,被扣押的财产只能由人民法院自行保管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被执行人则不能占有和使用。当然,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也不得使用。至于所需的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留置权
1、 含义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 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1) 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2)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3) 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4)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3、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1) 债权人占有动产。
(2) 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
(3) 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根据以上扣押和留置权的定义来判断,扣押和留置权的最大区别就是扣押属于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侦查机关依法执行,而留置权是民事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二者都是合法的行为,但留置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只有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能够享有留置权,且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权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不可以留置债务人过多的动产。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 二、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空”。所以,建议购房人签订合同时,须仔细辨认房主身份证与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一致性。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则真正的产权人主张该合同无效时,对购房人将十分不利。二、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政策上是不一样的。到底法律中规定什么是第二套房,而现实中又该如何认定第二套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需要。即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即归谁所有。即使结婚后房屋的所有权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除非进行变更登...


·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
    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 一、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买房签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买房者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才能生效。民法上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的含义是每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实施什么样的行为,...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的,那一般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1、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