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工作的动力,可每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发现发的工资不是约定的数额,有一部分已经被单位扣掉了,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今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的发放是否会一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呢,往往发下来的工资都是被扣掉了一些,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如果是代为扣社保费的话,那么是可以的,但如果属于违法扣工资的行为,那么当然就属于违法的。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视为逾期支付。 买方逾期支付货款,视为违约。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够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专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合同法。那么,仅两字之差的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区别呢? 一、合同法是什么? 《合同法》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废除,其相关规定位于《民法典》的合同编之中。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的合同编是调...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那么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对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你可要求对方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


·合同中如何约定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中如何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在合同中有一个条款就是双方产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那么双方在协商不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向某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某法院就是双方约定的合同诉讼的指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常见于合同的签订地点的约定和明确,明确签约地对于双方一旦产生纠纷导致诉讼很关键;如果没有专门的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在合同的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形成之诉大多集中在人事诉讼和公司诉讼领域,人事诉讼关涉人类社会生活基本...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1、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合同无效之后该如何处理呢?具体有什么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