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和保险等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都要依法行事。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才能避免各种来自地方、部门和他人的法律风险。
2、实效原则
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即在资产、财务和人员等要素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益最大化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保证能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实际效果,而这些实际效果可以表现为整合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企业形象的完善和各类要素的充分利用等。这里应避免整合中的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做法。
3、优势互补性原则
企业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经济实体,构成的各种相关要素是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是要素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存在状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衡和最佳组合是针对不同企业而言的,甲企业的优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优势,甲企业的劣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劣势,最佳组合应该是适应环境的优势互补。因此,在整合过程中,一定要从整合的整体优势出发,善于取舍。通过优势互补实现新环境、新条件下的理想组合。
4、可操作性原则
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要的条件或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整合的方式、内容和结果应该便于股东知晓、理解并能控制。
6、系统性原则
并购整合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种要素的整合,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带来整个并购的失败。系统的整合内容应包括:
(1)战略整合。这是并购后企业战略方向的重新定位,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的方针和策略;
(2)组织与制度整合。这是建立新的组织结构,把企业各项活动重新部门化、制度化,确定各部门明确的责权利关系;
(3)财务整合。保证各方在财务上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并购后的企业尽快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
(4)人力资源整合。企业要重新调整、分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进行员工的重组和调整,以使企业能正常有效地运营;
(5)文化整合。包括并购双方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领导风格和行为方式的相互融合和吸纳,构筑双方能够接受的企业文化,为各种协调活动提高共同的心理前提;
(6)品牌整合。无论对目标公司还是并购公司而言,品牌资产都是其发展和经营的重点,品牌整合的构建都是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决定着整合工作所带来的协同作用能否实现。
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中,企业并购的原则共有五项原则,分别是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实效原则,相互的优势互补原则,并购具有可操作性以及系统性原则。所以您在今后的并购当中可一定要遵循上述的五项原则,以保证并购成功。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女,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


·男人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法律不禁要对背叛原婚姻关系的人予以刑事处罚,对于另一方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还做出了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所以法律也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另对于在婚姻之外与其它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当做为重婚罪处理。那么重婚罪的表现有哪...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法律法规《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不能,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


·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一方会提出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法院会择机开庭审理,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辩论。有时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会拒绝出庭,那么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