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打电话扣几分,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开车上路一定要保证注意力高度的集中,否则的话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样不仅是对自己对他人来讲也是不利的。而常见的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就是开车打电话,此时要受到相应的扣分处罚。那么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打电话,对于这样的危险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规定,对违反的司机处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理。开车打电话一方面是分散注意力后驾车速度不好控制,影响道路车辆通行速度;另一方面是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也许有人觉得,反正自己车开得不快,技术也行,开车打电话、发微信都是小意思,但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预料的,而一旦出现事故受危害的不仅仅只是司机一个人,还会牵涉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出于你和他人的安全考虑,也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放下手机专心开车,不要将生命当儿戏。二、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在此,法律经验编辑提醒各位需要注意: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由上述可知,驾照扣分清零的时间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需要依据本人的违章扣分情况而定。即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则会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开车打电话扣几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开车打电话的司机处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也就是说此时要被扣2分。但如果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处罚就不会这么轻了,还有可能涉及到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拒执罪。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执行判决、...


·刑事证据如何收集 如何认定刑讯逼供
    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收集刑事证据便显得至关重要,那刑事证据如何收集?刑讯逼供是侦查阶段常见的现象,但国家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并严厉打击刑讯逼供,那如何认定刑讯逼供?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故意伤害至死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因为虽然说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它是一种伤害的故意,并不是杀人的故意,但是已经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死亡的严重后果,必须严惩,这样的话才能够符合罪刑法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


·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如何应对刑事拘留
    派出所可以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权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中就包括了刑事拘留。但法律中也规定派出所进行拘留有时间限制,那一般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37天。 二、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惊慌,先要尽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个公安和检察机关...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这就是定罪活动。因此,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侵害法益的行为是定罪的客体,因而只有对行为才能认定为犯罪。思想不能定罪,言论,如果没有侵害一定的法益,也不能定罪。至于人的身份、职业、宗教等都不能定罪...


·强奸罪该怎么判
    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