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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装修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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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该办法第45条规定:“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可以得出,住宅装饰装修可分两个阶段:一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装饰装修、二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业主自行装修。

同时该办法第45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业主自行装修还应区分家装、投资额30万以下或面积300平以下的非家装(小额小面积非家装)、投资额30万以上或面积300平以上的非家装三种情形(大额大面积非家装)。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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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同时张支友主张中天公司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云南高院与最高院均认为,中天公司并非发包人,...


·家庭类装修没有资质合同是否有效
    竣工前的装修及投资额30万以上或面积300平以上的非家装装修工程(大额大面积非家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装饰装修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的一部分,应当适用《建工司法解释一》,应当以取得相应资质作为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而竣工前的装修工程和投资额30万以上或面积300平以上的非家装装修工程相较于家装具有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等特点,可能涉及公共安全,所以对施工人应提出更高的要求,应具备相应...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二、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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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装修的分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该办法第45条规定:“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可以得出,住宅装饰装修可分两个阶段:一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装饰装修、二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业主自行装修。...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同时张支友主张中天公司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云南高院与最高院均认为,中天公司并非发包人,...


·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能否请求未完工程的利润?
    建设工程领域的预期利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非违约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需经鉴定机构鉴定其数额。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能否请求其承担未完工程的利润?最高院认为,如果有确实依据,则应支付未完工程的的利润,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一、违约方本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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