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说到假释,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如果能够获得假释,那肯定是很好的,此时可以附条件的被提前释放。但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此时有一定的机关进行监督,那么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二、 哪些人不适用假释?
从上文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制度的阐述可以知道,并非所有的人都适用假释。假释的对象只是满足一定时间条件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因此,不适用假释的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具有相当危险性,假释后可能对社会利益带来严重影响。3、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当然,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以及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的罪犯,在假释条件上有所放宽,这是基于保护青少年以及人道主义等进行的考虑。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其实就是公安机关,对于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假释考验期其实就是剩余的刑期,但如果是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话,那考验期就是十年。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演员在我国的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国的商家看好这一影响力进行相应的产品推广和产品宣传。这类肖像的使用需要签署专业的肖像权使用合同,对我国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保护。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进行想写的书写这类合同。下面我们就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这类问题为您进行相应的解答。肖像权合同(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签订运输合同之后,因为一些其它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的时候,这时候是可以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与解除的。无论是变更合同的内容部分,还是要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都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做出履行时,未能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没有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协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


·附条件合同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那么附条件合同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呢?附条件合...


·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
    一、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对于合同诈骗罪一般是会限制减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风险防范措施: 1、资信调查 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前,出卖人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


·关于三年合同到期该怎么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我们都能够知道是有一定的活动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企业打工的人员,那么如果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了,对于拒签的情况,应该要怎么签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应该先通过双方的基本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