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本市企业法人去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办理核准须知:
1、到原登记机关备案;
2、填写企业分支机构核准申请书;
3、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