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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
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
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并购进程安排、各方义务等重大问题;
4、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拟进行并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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