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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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