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人民法院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出卖人以疫情影响为由延期交付房屋,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三,类比法
    此种方法是指比照守约方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其他单位在类似条件下所能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可得利益的赔偿数额。基于类比法,既可以守约方在过去同时期所取得的利润为参考对象,又可以同类合同在同时期内履行所获得的利益为依据,还可以其他人同样的设备投入生产运营所获取的生产利润等作为参照对象。 使用此种方法的前提是守约方通常能够获得比较稳定的财产收益。还应当注意参考对象的选择应当尽可能相同或相似,...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
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劳...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1、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


·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吗?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实质就是违约金,单纯称呼不同,不影响该“滞纳金”的性质。而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了,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所以不要轻易相信部门人所说的看法,认为滞纳金主要作为税收部门和银行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一般人是不能设立,即使设立了也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