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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关概念:
债的转移: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概括承受:即不分清红皂白,同时承受债权债物。
债权让与: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即生效);
债务承担:不改变债务内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协议,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前者应债权人同意方生效,后者通知即生效)
(2) 禁止让与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
A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B 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
C 不作为债权如竞业禁止约定;
D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单独存在可转让;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4) 抵销的条件:
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D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如以不作为债务抵销不作为债务不允许抵销。<...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径直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
(1) 相关概念:
债的转移: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概括承受:即不分清红皂白,同时承受债权债物。
债权让与: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即生效);
债务承担:不改变债务内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协议,转让部分或全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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