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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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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三、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或者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我国人民法院承认裁定其效力,但必须经该出具离婚证的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和我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与外国公民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的,应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调解书或判决书),须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二、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所出具的材料,应附有翻译成中文的、经核对无误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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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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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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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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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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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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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

一、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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