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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企业依法享受的优惠条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相应增加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2、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除债转股前未贴花的在新公司成立时应贴花外,免征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原企业持有的各种生产经营证书转入新公司时,免交各种费用。
    3、原企业将生产经营使用的划拨土地投入到新公司,凡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可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由此增加的国有资本由原企业持有。原企业可免交除工本费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费和手续费。
    4、新公司在实施债转股时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中,免交企业注册登记费。
    5、债转股企业要按照批准的债转股方案要求,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分流富余人员,地方政府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份制、公司制改制的类型包括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者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改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改制类型。一般而言,由于股份制改造具有劳力和资本双重结合的属性,且随...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依据改制企业的改制、产权交易等计划,通过对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收集,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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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与义务,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依法设立或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5--员工持股
          1.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内部职工持股;公司职工股;自然人股;职工持股会;专设职工持股的有限公司,但不能超过50人;协同经营者持股(戏称“二奶股”,隐姓持股,有风险无法律地位);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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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制业务流程与阶段性成果   
第一节 尽职调查与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 编制《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


·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 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案都有所不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在交易模式、方案的设计方面,主要是要考虑到政府的审批,获批的可能性。...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2--发起人资格
          1.只能是自然人和法人。
    
      2.有一半以上居住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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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1、应当注意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律师在调查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于需要制作调查笔录的,应当亲自当面询问有关人员,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 2、应当注意同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由几个中介机构共同参与...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4--同业竞争
          改制过程中,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与改制的公司在同类产品和同等服务上产生竞争,必须明确产品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必须在产品的功能(产品的功能上加以区别,逐步缩小市场范围)、销售范围(产品的销售范围加以区别,公司与控股股东尽可能不抢占同一个市场...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1--财务重组
          1.三年以上的应收、应付最好不进。
    
      2.在建工程(久拖未决的)或形不成盈利能力的在建工程最好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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