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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认定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此时需要暂时中止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要是说申请中止工伤认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一般都是认定部门自己作出中止认定的决定,但同时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www.njlvshi.cn。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南京劳动律师网。一、工伤认定的流程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

  合同是我们在市场经济下,经常会使用到的协议。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呢?此外,实践中,合同的一方经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能会设定相关的免责条款,那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南京劳动律师网。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南京劳动律师网。1、合同的内容由当.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随着历史文化的不断发展变迁,时代不断的进步,最终婚姻中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保护和规范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人们可能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意识存在错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一、关于自动离婚  有的夫妻因为吵架严重,遂开始分居的生活,互不相让互不联系,时间久了有的人就觉的两个人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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